天津刑事律师网

yanghao148.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于某某涉嫌组织传销活动罪,被一审法院判处缓刑

2011-04-29 00:49:09 来源:杨浩


于某某涉嫌组织传销活动罪,被一审法院判处缓刑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津宁检刑诉(2009)字第1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某某犯组织传销活动罪,与2009年8月向天津市宁河县人米欧你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没有异议。

    辩护人提出青岛金华海生物有限公司系依法成立,且拟申请成为直销企业,该公司产品“喜多安”未依法核准注册、经卫生部门核准生产的保健食品,青岛金华海公司推行销售模式不应认定为传销或变相传销;被告人于某某在购买了“喜多安”产品收益后,为他人购买该产品,认定其组织、领导传销无法律依据;认定被告人于某某参与传销发展下线证据不足。同时,被告人客观上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观上亦无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认定被告人于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被告人于某某不够成犯罪。

         一审法院查明: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于某某在宁河县境内,以推销青岛金华海生物有限公司产品“喜多安”获返利为手段,发展传销人员,获取非法利益,经营数额达50元万元。(侦查期间公安部门认定经营数额600余万元)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2009)宁初字第104号判决书认定,被告人于某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引诱他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传销活动罪。被告人余某某此次犯罪系初犯,能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好,具有会罪表现,犯罪情节一般。鉴于上述情节,决定对被告人于某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

大家都在看

电影《柠檬》制片方震怒 公开封

李多海(资料图)律师函电影《柠檬》后由洪晓熙与立威廉主演    年关将至,影视界都在为贺岁迎新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