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选择模板颜色
天津刑事律师网
http://yanghao148.fabao365.com
  我的相册
我的网站首页 + 法律咨询 + 热点追踪 + 成功案例 + 职务犯罪 + 媒体报道 + 热案点评 + 刑事常识 + 法律援助 + 律师文萃
中消协称名人广告代言将纳入法律管理范围
转载文章 来自:法律168网  时间:2009-11-03 10:32:01  点击查看评论
新华网南宁11月2日电(记者张莺)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南宁举行的第16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之品牌代言人行为规范与社会责任论坛上透露,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对名人广告代言问题进行规范。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介绍,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1994年颁布,并未对名人广告代言问题作出具体规范。“消费者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恨之入骨。”他说,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增设条款,对名人代言广告行为予以法律规范。针对当今媒体上频频出现的不实广告,杨红灿称,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还会导致社会的信任危机。   杨红灿提出,名人代言广告要对消费者负责。他认为名人在进行广告代言时要有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声誉意识,消费者对于名人代言广告的行为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对于消费者受到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侵害的,他提供了五种维权途径: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杨洪丰在论坛上呼吁广告代言人要珍惜自身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把握手中的“神圣话语权”,在广告代言活动中承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著名影视演员吕丽萍说,参与广告代言活动的社会公众人物有必要推广对社会有益的产品,但如果代言产品出了问题,代言人就应承担连带责任。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下一篇:“法眼看经济”法学专家杨浩大律师谈互联网和手机“涉黄”
阅读(157)

点击查看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验证码保证您输入的合法性。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如果您不是中国法律门户网用户,欢迎注册


 
  > 热点文章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最长期限
何某不构成诈骗罪
什么是网络视频聊天
凑热闹“凑”成了抢劫共犯
追击歹徒过程中意外致嫌疑人死亡
刘某的“业务销售”身份不构成贪
论犯罪时未成年而审判时已成年被
  > 最新文章
国家官方媒体:中国经济网-杨浩
“法眼看经济”法学专家杨浩大律
杨浩大律师最新成功案例
杨浩大律师最新成功案例
杨浩大律师最新成功案例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中消协称名人广告代言将纳入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

版权所有:杨浩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电话: 手机: 本站PV量:29959
总站: 英文网址 www.fabao365.com  手机网址:www.fabao365.mobi  京ICP证080716号
中文网址 www.中国法律门户网.cn   www.法宝网.cn | 通用网址:法邦网   法宝网
技术/客服:010-62711386  Email:fabao365@163.com  24小时客服电话:15210165776  QQ:719673433 意见反馈